像冬日里的茶花,硕大硕大的红艳艳的花瓣竖立在绿叶中,一夜冬雨过去,清晨便不忍看见地上掉落的花朵。
像腊月里的梅花,无需特意寻觅,她总会在不经意之中出现,那峭立在寒风中的艳丽,告诉我们要坚强。 ![]()
像初春的迎春花,她那鲜黄的整枝整枝的小花朵,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人们:春天来了。而我们在一片荒芜中看到了这种鲜艳的黄,心情是何等的兴奋,因为我们都知道:春天已经来了。 ![]()
像晚春的樱花、桃花、梨花、木棉花,她们无不争奇斗艳,争先恐后想给这个春天多添一份色彩,一种味道。
而初夏的合欢花,在高挑的树的顶端眺望,而人们也只有在看到被一阵风吹落的芙蓉花才会意识到抬起头,仰望满树的轻盈
的花瓣,像一面面扇子微微煽动,随风而舞。
再到盛夏的栀子花,那种香味都是我们儿时无比熟悉的味道,小时候都喜欢携一朵栀子花在身
上,那时她的香味很纯粹,单纯。而如今,在繁华的大都市里能够随风而来的栀子花香,又是何等的弥足珍贵。
那么秋季呢?当属桂花了。桂花也是十里飘香,但那香味却更为浓郁,似乎正迎合了秋季浓郁的味道。![]()
瞧,这一年四季里,小区里的花开花谢,每一季度都给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带来惊喜,而现在的惊喜就是那纯粹的栀子花香。
说起我的博客,那得追溯到2005年的6月。而至今,也有了三年的历史了。从最初的流水帐式的日志,到现在慢慢的有了自己的初步主题。大大小小的文章,总数竟也超过了600篇。
鲁豫好像说过,她从来不写博客,因为在她看来写博客就意味着必定要撒谎。她的这个观点可谓是很新颖别致,只怕有的人不但在博客,就连在日常生活中竟也谎言不断。不过,我得承认自己写博客,有时候的确有些口是心非,想骂的人不敢骂,想写的人不敢写,想说的话不敢说,想记下的事也不敢记。这其中不乏太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更因现在看我日志的人不乏同事、朋友甚至亲人,如此一来有很多关于他们的事情或者关于自己的事情不得不美化甚至避而远之。
这样的话,这博客似乎变得毫无价值和意义,这也有别于以往的手写日记了。所以,现在看来,有主题的博客才是最最简单的方式,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每个博客设定了自己的主题,那么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读者都是两情相悦的。这些主题,可以是励志类的,人性类的,职场类的,翻译类的,分享类的等等。
好说歹说,我还是以自己的博客为自豪的,因为它见证了一个有始无终的人一点一点地战胜自己的过程。
然而,很多人现在对博客还是有误解,或者说不理解。我的一个同事,曾经直接问我,博客不就把自己的私生活公布于众么?让别人都知道你做了什么?
我没有辩解和反驳他,他所说的定有些道理,只是谁叫博客这个东西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和魅力呢?因为有了它,一个人的心理历程和成长历程便有了记录;因为有了它,你可以更好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同时也吸引了别人的关注;因为有了它,你有了一个更好的平台,去发展自己,与他人沟通;因为有了它,你有了更充实的生活方式。因为有了它,你的生活中又多了更多的朋友……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现在用笔来记录日志,竟然变成了一个相当奢侈的行为。你会发现,自己用笔写字的速度远远不及于用键盘敲出来的速度。而竟有时候连键盘都无法跟上思想的速度,以至于更多的想法突然不翼而飞。
所以,博客的意义在于什么?虽在博客上说的话,极少的时候是言不由衷,但绝大多数都是自己内心世界的流露。就凭这一点,博客的意义就已经存在了。
前些日子,我得到了从Google Adsense寄来的第一张100元美元支票,这是我写博客三年来的物质成果的显现。与这三年里我对博客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相比,这100美元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显然,我不可能靠博客为生,但它依然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注定如此。
晚上听广播,主持人说起了《读者》,据说是他高中时语文老师的指定课外读物,人手一本。但是没有多少人最后坚持下来。 ![]()
之前,看见不少高中生,经常全年订阅《读者》,从中学习有些人生哲理,引用些故事和名言用以充实自己的语文作文。
想起曾几何时,大概也就是初中,高中时自己也经常会捧起一本《读者》,一篇一篇的读下来,认真地读,全心地去体会,竟也大半天的时间没了。大概每期《读者》的故事中,都有一两个可以让我潸然泪下的。读罢,总会百般感慨人生的诸多酸甜苦辣或者貌似大彻大悟。
但是到了大学,随着时尚的悄然来临,宿舍里被各种时尚美容,服饰的杂志所充满, 身边的每一个人似乎更变得女人。
很少会去看《读者》或者《青年文摘》,总感觉那是高中之前该读的书,于是变成了一种不屑于接近它。
甚至毕业了,工作了,都很少再有拣起《读者》。一方面,或许已经习惯了彩色铜版纸印刷的时尚杂志,再一方面,自以为工作忙,而找太多的借口不去接近这种需要时间慢慢品味的杂志,又一方面,或许自以为老成的心态,貌似懂得了现实的人生而不愿再听别人文学化了的人生。
可是,还有一个一直存在却总不想提起的理由,那便是,无论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工作,当我读起《读者》时,其间依然会有一些让我潸然泪下的故事和文章,如此一来,貌似自己从来都没有成长过,从来都没有坚强过,从来都是如此容易被感动被触及心灵的最深处。这么多如此一来,倒让我不得不自欺欺人而选择逃避《读者》,逃避其中那些人性的文章,以示自己足够坚强的不会轻易被任何事情,或情感而变得脆弱。
然而现在,自己突然很想再拿起《读者》,每次经过书报亭,看见读者的大海报被贴在那里,总感觉这一期一定又有着某些故事,然而每一期就这样故意地错过了。
有时候,无论事情还是感情似乎都有它固定存在的时间和期限,超过了这个期限,某些东西也许你永远再也拣不起来,尽管你偶尔也会关心,但却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真正的靠近。这也大概是为什么,人总是觉得自己在一点一点地失去些什么吧!
今早太阳莫名露了个脸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紧接就开始簌簌的落了春雨。前天晚上,大约七八点的光景,漫天响起了透彻轰鸣的第一声春雷,煞有介事的宣告了春天的到来。
春节过后的上海除了二三天的晴日之外,其余的就是那阴霾霾的雨天,有时清晨眼望灰蒙蒙飘着细雨的天空,一次次的发狠:要是再下雨,我就跟你拼了!![]()
其实,内心只不过是抵制不了如此压抑的一天又一天;
其实,身体只不过再也吃不消这般阴冷潮湿的天气;
其实,只是可望一点点阳光的普照,别无他求。
下了约莫大半天的雨,停了。突然感觉身后的天色渐亮,转过头去竟发现是一丝的阳光透过云层射向地面。内心便喜悦起来。忽而,阳光再次消失。云层越积越厚,终于又落雨了……
好想放慢自己的速度,走路的速度,吃饭的速度,思想的速度,以及心情的速度!伴随着这般不紧不慢的春雨……
早上出门,发现空中飘下来雪点,落在脸上凉凉的,本以为是雨,瞥见地面结的一层冰,定睛一看原来才知道是雪!
这雪憋了好久,好久,南京都已经下了快一个礼拜的雪了,而现在上海才开始初现雪花!
不管怎样,我对雪丝毫没有什么惊喜之情。
雪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冷+累!
冷的原因,肯定是因为温度已经降到零度以下啦,虽说“下雪不冷,化雪冷!”可是,毕竟比下雨要降了不少温度的。
累,下雪怎么会累呢?原因是,以前上初中的时候,每次下雪,到了学校都要被老师喊出去——扫雪!
一边飘着雪花,一边要费好大力气把地面厚厚的足以没到小腿的雪给扫到马路边上,这样就不会妨碍我们晨练和课间操的跑步。
如果扫雪没有时间限制的话,那也好,可以一边扫,一边理想主义的堆个雪人,打个雪仗什么的;
可是,关键是,旁边老师在那虎视眈眈的盯着你,你怎么可能会偷偷搓个雪球,嘭的一声,咂到别人的身上呢!弄不好,就被老师一声命令:XX 留下扫雪,其他同学回教室上课!那就不是一般的惨了。
所以,那个时候我一直都讨厌下雪。
不过,讨厌归讨厌。毕竟雪,还是有她的美丽之处的。
颜色是白色的,纯净的落在睫毛上,手上,然后那雪会一点一点挠你痒痒似的慢慢融化,看着看着,就好像雪融化到你的心里头似的。
声音好听,下雪的时候,如果你禀住呼吸,你会听见雪簌簌的落下的声音,那个时候可真是叫做万籁俱寂!下到路上了,脚踩上去的声音也好听,咯吱咯吱的,像是跟你在玩游戏。
作用巨大,俗话说“瑞雪兆丰年”,如果哪年不下雪了,老人们还会担心,庄稼没被子盖啦,会冻着的。(这个时候,我会在心里偷偷乐,哈哈,千万不要下,否则又要扫雪了)
童年里,还是有雪人的记忆的,和小不点弟弟堆了一个雪人,可是没有鼻子,因为没有胡萝卜。
童年记忆里,也还是有打雪仗的,小手冰冰凉的,身上热乎乎的,鼻涕却是淌着的……
于是被妈妈给喊回屋里暖和着,一边擦着鼻涕,一边傻乎乎的笑……
不知道这些都是真的还是假的,好像是记忆里的,又好像是想象的……
2号线路家嘴地铁站,一号口处经常会有艺人在卖艺,大部分都是流浪歌手,一边弹吉它,一边唱着那些记录青春的歌,也有单独吹萨克斯的。
昨晚,当我刚刚下电梯时,只见4个男生在大声吼叫。A 穿白颜色衣服的男子在朝卖艺的小伙子B大吼,而且拿脚踢B,另外周围还有2个男子,一个男子C拉住流浪歌手任凭A对他乱踢,当然还有一个男子D貌似在劝架,拉住A,可是,只是貌似而已,仍然让A可以为所欲为。A,一个劲地用脚踢,不是踢在墙上,就是踢在流浪歌手的吉他上。
流浪歌手无力反击,更何况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可是A却仍然很凶猛。那一脚踢在流浪歌手的吉他上,一声闷响;又一脚踢在吉他上,琴弦断裂的声音,A依然在一边骂着,一边用脚踢着。
大概持续了5分钟,那一伙3人走掉了。留下流浪歌手和他的吉他。我站在远处呆呆的看着这一幕,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悲凉。周围无数的人来去匆匆,谁都没有留意他们。
流浪歌手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吉他,吉他已经被踢裂了,就在那一瞬间,他身体突然充满了无限的力量,将吉他放在地上,大吼了一声追出去了。
地上,放着一个装吉他的箱子,和那把被踢破的吉他。
人去,吉他留。
我没有跟出去,我不知道最后的结果会怎样!
或许被那3个人群打,也或许他没有追到。我想最好是后者。这样,他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
或许,这个夜晚他会觉得很孤单,他会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他会觉得人间太冷漠,或许,他也会一边轻轻擦拭伤痕累累的吉他,一边偷偷的掉下冰冷的眼泪。或许,我不知道的太多……
或许,那个时候,他需要一点点的安慰,哪怕只是一点点……
但愿,这个夜晚他不会孤独一人渡过……
祝福你,流浪歌手。
虽然,我们不曾相识,但我依然要祝福你!
今天周四了,又将是一周的过去。
这个周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周一晚下班时,一种强烈的感觉:明天是周末。
接着,周二晚下班时,又是这种强烈的感觉:明天是周末。
周三也是如此。不知道今天是否也是这样?
很是奇怪,原因到底是什么?
刚刚觉得充实了几天之后,就又觉得很无聊。逛街疯狂的购物,当时是满足的,回家之后还是兴奋得,可是,当早晨从睡梦中醒来的那一刻,却感觉昨天的一切其实都没有必要。
这种感觉,也是最近经常有的,前一天所做的事情,无论是高兴的,还是痛苦的, 无论是让人兴奋的,还是令人心碎的,可是在睡了一觉之后,就觉得全是梦幻的,完全没有必要发生的,因为发生了也毫无意义。
对于我,在醒来的那一瞬间的感觉都是一样,那就是:还想睡觉,昨天那么兴奋干啥?伤心干啥?反正睡醒都是一样。所以,第二天睡醒时总觉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完全没有理由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难道这种感觉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可是,我也在不断的看书,不断地学习,坚持做瑜珈,可是,为什么充实的感觉总是持续不了很长时间呢?
片 名:穿普拉达的魔鬼 / 英文:The Devil Wears Prada / 港译:穿Prada的恶魔 / 其他:时尚女魔头 / 穿普拉达的女王
主 演:安妮·海瑟薇(Anne Hathaway) 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 Adrian Grenier Tracie Thoms Simon Baker Emily Blunt Alexie Gilmore Rebecca Mader Stanley Tucci
类 型:喜剧(Comedy) 剧情(Drama)
国家地区:美国
语 言:English
发行公司:福克斯(20th Century Fox)
首映日期:2006年6月30日
制作成本:$35 + (单位:百万美元)
首映票房:$27,537,244.00 (单位:美元)
全美票房:$124,740,460.00 (单位:美元)
片 长:130
海外票房:$198,400,000.00 (单位:美元)
该片讲述一个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女孩子Andrea Sachs(安妮·海瑟薇饰演)机缘巧合的进了一家顶级时装杂志社给他们的总编当助手。然而好景不长,很快她发现她的工作简直是噩梦,因为这个女总编Miranda Priestly(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在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的同时,令人发指的剥削这个可怜女孩子的劳动力!《穿普拉达的魔鬼》是根据是劳伦·魏丝伯格(Lauren Weisberger)的同名小说改编,劳伦·魏丝伯格本人就是一个从学校刚毕业不久的女孩,她在毕业之后进入了顶顶大名的美国《Vogue》杂志担任总编辑助理。大概在工作了一年后辞职,之后就写了这本书,把她自己的工作经历写了出来。书中那个号称是从地狱里来的老板毫无疑问就是现实生活中的美国版《Vogue》主编Anna Wintour,由于“老百姓们对于名人及富人们的生活总是好奇的,如果这些家伙在光鲜外表之下还有那么些‘不太漂亮的事’那更是会掉足读者胃口”,所以此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一连高悬了15个星期。
突然间说要去看电影,于是查询了一下正大星美影城的影讯,决定大家一起看这部电影,因为其他的Babel 等我都看过了。
Anne Hathaway 是我喜欢的,在看她主演的公主日记1和2 时,就深深被她那美丽的大眼睛,清纯的外表,以及恰到好处的表演所吸引。所以,慕名而去看这部电影也是理所当然的。
Andrea Sachs 刚出场时,是一个刚刚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女孩子,穿着随意,符合她自己的审美观点和兴趣。只是,她的装扮和这家顶级时装杂志社的氛围完全是格格不入。
而之后,在遭受了多次打击,多人的讽刺和不屑, 甚至在被Miranda Priestly认真地数落了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对自己的形象有所改变。
接着,再次出场的她不免让我激动地大叫起来。接着就是蒙太奇的效果,每天不同打扮,穿着时尚的她不停的展现在观众的眼前。同时,由于外表的改变,也增强了对自己工作的信心的提高。这一点,我想大多数人都会体会到的。
只是,美中不足之处是,她的发型,那种齐刘海式的发型,还有那画着深深眼线的眼睛,让人顿感老了很多,虽然也是一种成熟。
从一开始步入社会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挑战的她,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在意的。毕竟这里是她将来更好发展自己的平台。毕竟这份工作是千千万万的女孩子蒙昧以求,挤破头皮想要得到的一份工作。
可是,后来又两次她都由于无法忍受Miranda Priestly极尽挑剔和苛刻的态度,差点退缩了。不管怎样,她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
尽管,周围的朋友已经开始疏远她,尽管连男朋友都已经不再支持她甚至两人之间要分开一段时间。
这个时候的她,在自己的工作上已经做得很棒了,而且已经取代了第一助理的位置。
就在她做的接近完美的那一刻,她毅然选择了离开,急流勇退。这一刻,令我感动的想哭。
她终于还是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终于还是做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决定。
可是,自己呢?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自己现在想要的那所谓的美丽的梦,如果某一天实现了,是不是会突然觉得很失落,原来这一切并非当初想象的那么美丽。但是,这也可以证实某些事情。
在来到瑞士的第二天,也是2月25号周日的那一天,其余的人在hotel里打牌,我一个人拿着相机跑到外面观看了狂欢节。
那时的感觉好新鲜,好过瘾。人们都穿上了奇形怪状的衣服,化装成了个性各色的食物,有野人,有圣诞老人,有巫师,有森林里各种各样的动物。甚至连观看的群众们也都穿上了各自准备的服装,来到街上和表演的队伍一起狂欢。
表演的队伍,分成了将近40个方队,每个队列人数不定但都不少于10个人,大部分是前面一个队列主要是演奏音乐,后面的一个队列表演。他们会突然间朝观众抛撒彩色的纸片,也会塞巧克力和糖果给观众。
狂欢节大概从上午11点半左右开始,一直会持续到下午三四点,当然那个时候主力军已经解散只剩下一些还没有疯狂够的家伙,留下来在大街小巷里继续狂欢。主街道都被拦起来,所以,机动车辆就得临时改道行使,以至于在市中心里从不塞车的也突然堵了起来。
我在旁边拍了很多照片,也录了不少DV.突然间,有一个女巫模样的人跳到我面前,让我给他拍照。又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跑过来塞了一个糖果。照相机内存已经满了,我不得不回去整理一下,顺便把那些人给叫出来。
当我把照片和录像给他们看了之后,他们立刻跟我一起跑了出来。只不过,那个时候已经接近尾声了。可是,似乎尾声时,更加热闹,我们被塞了一帽子和一口袋彩纸之后,在欣赏了几个乐队的演奏之后,欣然离去。
呵呵,因为天气实在太冷了。没有料到,这个时候的瑞士还是料峭的很哦。
照片放在Flickr上面了,如果大家想看的话直接点击就可以了。下面的是一点点关于狂欢节的介绍
狂欢节(Carnival),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狂欢节。这个节日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木神节、酒神节都可以说是其前身。有些地区还把它称之为谢肉节和忏悔节。该节日曾与复活节有密切关系。复活节前有一个为期40天的大斋期,即四旬斋(lent)。斋期里,人们禁止娱乐,禁食肉食,反省、忏悔以纪念复活节前3天遭难的耶稣,生活肃穆沉闷,于是在斋期开始的前3天里,人们会专门举行宴会、舞会、游行,纵情欢乐,故有”狂欢节”之说。如今已没有多少人坚守大斋期之类的清规戒律,但传统的狂欢活动却保留了下来,成为人们抒民对幸福和自由向往的重要节日。
欧洲和南美洲地区的人们都庆祝狂欢节。但各地庆祝节日的日期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大部分国家都在2月中下旬举行庆祝活动。各国的狂欢节都颇具特色,但总的来说,都是以毫无节制的纵酒饮乐著称。其中最负盛名的要数巴西狂欢节。
恶作剧开头
狂欢节起源于古代罗马人和希腊人迎新春的典礼。在中世纪,天主教想压制所有异教徒的思想,却未能取消狂欢节,于是就把它纳入自己的年历,即感恩节。在欧洲,尤其是葡萄牙,人们用抛举同伴和戴着面具到街上跳舞来庆贺。后来葡萄牙把传统带到了殖民地巴西。不过有人认为,巴西的狂欢节不同于传统的狂欢节,可能是来源于巴西的非洲黑人对本土文化的崇拜,还有人认为它或许是非洲和伊比利亚两种文化的混合体。
最初,在圣灰(SENZAS)星期三(相当于公历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三)之前三天里,人们戴着假面具涌上街头,相互扔臭鸡蛋、面粉和味道恶心的水。葡萄牙人本来就喜欢这种恶作剧,巴西当地的黑人奴隶也参加了进来,他们用面粉涂白了脸,从主人那里借来旧衣服、旧发套,疯疯狂狂地玩三天。许多奴隶主还给奴隶们三天自由。他们感谢主人的善举,一般不借此机会逃走。
一位女士改变了狂欢节
1840年1月22日,一家意大利饭店的老板娘分发了请柬,雇了乐师,用彩带装饰了饭店,准备了五彩纸屑,一大群人到这里跳起了新大陆时兴的波尔卡舞,这种风格的舞会一直延续到1846年。那时从欧洲刚回国艺术家克拉拉德玛斯特罗(CLARA DEL MASTRO)带了一伙戏剧演员,他们在一家剧场举行了当时意大利十分游行的假面舞会。后来,人们很喜欢这种方式,纷纷在其他的剧场效仿。几年后,假面舞会越来越红火,起初还站在一边观望的富贵人家也加入了假面舞者的行列。街上的恶作剧从此销声匿迹了。 1879年有一则舞会广告是这样写的: 早场舞会上午11时至下午2时,交响乐队伴奏,门票每位1000雷亚尔(REIS),下午场5-9时,地点在乔治广场(GEORGEOUS SQUARE),晚场9点至次日天亮。
终于从瑞士回来了,去了半个多月,也几乎销声匿迹了半个多月,所以网站基本上都没有更新,在这里先跟大家道声歉。
刚去瑞士时,甚至回来后的第一天都一直兴奋不已。不过现在已经安定很多了,没有那样傻傻地呆呆地痴迷了。不过,不管怎样还是要把当时的些许心情和感受放到这里,毕竟曾是自己的感动。
走在Winterthur小镇宁静的街道上,沐浴在春天的细雨中,穿梭在别具一格的建筑群中,遇见一个又一个与自己有着不同肤色不同身高的人,所能做的第一件事那就是微笑。
当你的眼神不经意中碰触到了迎面而来的那个陌生人时,请不要立刻躲避,因为那个人也不会立刻逃避, 他会很友善的朝你笑笑,然后说声:Hello。随之,你所能够做的也只有,更加友好而善意的微笑着并回声:Hello。
突然之间,心情就变得很好,尽管天空还在飘着细雨;突然之间,你就不再感觉到自己是在一个陌生的人群中,自己存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突然之间,周围的每一个陌生人都变成了朋友。接着,你可以尽情的放慢你的脚步,可以更加舒畅的体会这种舒适的美丽。
这就是,我来到瑞士第一天的感受。从此,不管是在街道上,还是在宾馆里,抑或是在办公大楼里,无论遇到的那个人你是否认识,都可以自然而又真诚的微笑着打招呼。然后,整整一天的你,都会因此而满足。
微笑,不会因为肤色而变质;微笑,是在异国他乡的通行证;微笑,是为自己和他人而喝彩;所以,让我们每天都要保持微笑,因为微笑的你是幸福的……
注:上面这段文字是到瑞士后第一天的感受,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自己感觉是如此的美妙。可能是,碰巧那天我遇到的那些人都和我一样有着好心情,毕竟是周末,又为什么不应该有好的心情呢?不过,随后的一段时间,这种如此美妙的感觉不再那么强烈了。不管是谁,只要大家都是human的话,他就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所以,任何人都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可能一直那样貌似充满激情的。即便是,那个人在你面前一直保持着高昂的激情,那么在你转身的那一刹那,他或许会抽空叹声气,抽空给自己充点激情什么的。不过,不管怎样,在瑞士的那一段时间,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打着招呼,微笑着。哪怕,只有一个人。可是,在中国,我不记得自己曾在路上对任何一个陌生人报以微笑。似乎,自己总是那般抬着头走路,面无表情的,抑或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中,脸上表现出的纯粹是自己自编自造的表情。或许,回国之后,我要有些改进吧。如果,你无意中瞥见一个人在注视你,或许,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回一个微笑。而不再是面无表情的将头或者注意力转移。其实,这个时候,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微笑,仅仅只是一点点勇气。世界就会更美一点,自己也会更美一些,心情也会更好很多。
所以,告诉自己:充满自信的微笑吧!因为这样,会令自己变得更美,更加自信。